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自今年5月1日起对在本市无房产的职工家庭实行阶梯式租房提取政策。按照新政,中山将有超十万人可全额提取。
新政的对象是:家庭名下在中山市无房产、已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或以上的职工。根据新政:
一、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当时状态为正常),月缴存额低于300元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租房支出,但账户余额须保留100元,且每月提取额不超过300元;
二、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当时状态为正常),月缴存额高于300元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前一个月缴存额的50%。前一个月缴存额的50%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提取。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
截止至今年4月27日,我市已有超4万名职工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
中山实行阶梯式租房提公积金政策 这些人可全额提取
根据系统数据显示,目前月缴存额不高于300元的职工数有近11.7万人,按照新提取办法,这部分职工将能在一定时间后全额提取。预计,新的“阶梯式租房提取政策”将覆盖超过10万名缴存职工,确保政策让这一部分职工“能提取、提更多”。
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功能,加强对中山“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配套服务,更好地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是诠释中山公积金“人人可提、月月可取”提取政策理念更有力的一项普惠举措。同时,该项政策的实施也将大大提升广大职工和单位企业对缴存公积金的热情和积极性,有效推进中山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