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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高级人才的新政策
时间: 2003/5/28 14:37:23     来源:      点击: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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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讯 (记者田文生)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了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的一揽子政策。该政策规定:鼓励人才兼职兼薪、允许人才租赁、高级工程师等可实行终身制。

  据了解,这份《关于进一步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若干政策的意见》,起草工作历时两年多,曾到20多个县(市)进行座谈和调研,听取了数10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吸收了10多个部门的建议。

  记者注意到,该《意见》包含了很多新的内容,有不少开了全国的先河。其中有:

  鼓励人才兼职兼薪。《意见》规定: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不损害原单位或他人知识产权和利益的前提下,在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受聘兼任技术和管理职务,实行兼职兼薪。

  实行人才租赁制。《意见》规定: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单位都要建立人才资源库,在用好用活在岗人才的同时,允许实行人才租赁制,盘活现有待岗或下岗人才。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与骨干人才签定终身合同。《意见》规定: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与其专业技术和管理骨干人才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按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签定工作终身制合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高级人才可延缓退休,高级技师也可延长退休年限。《意见》规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在岗从事与其专业技术职称相应工作(返聘的离退休人员除外),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才,由其所在单位视其工作需要,按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可延长退休年限1-5年。全市企业、事业单位中在岗从事与其专业技术职称相应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才、关键岗位上的在岗高级技师,由其所在单位视其工作需要,按人事管理权限管理,可以延长退休年龄1-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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